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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寫格子的朋友愈來愈多,大家也習慣將自己生活上的點滴或是新的資訊分享於部落格上
,不過分享到最後,常常出現文章內容、照片被盜用,何為盜用呢
?

大家常誤會的問題有下列種種:

1.轉載網路上的文章、照片,是幫作者的忙,當然是多多益善?

  浣熊也曾遇過這種問題,讀者因喜歡某張圖片或某篇文章,而將其內容放至他的格子上,
也許他是單純想再與其他人分享,不過這樣的分享在網友的分享動作下,不代表作者「當然」
同意被分享,雖然著作權法第
61條規定「有關政治、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」可以轉載
,但一般性的學術論文、散文、食記、笑話、照片、影片等,並不能適用於第
61條規定,且第
二個必須是著作權人
沒有聲明不許轉載、公開傳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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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只要註明出處、作者,就是合理使用?

     很多人使用他人著作,都知道要註明出處、作者,這事除了是必要的之
外。正確的概念應該是只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到第63條及第65
2項有關合理使用規定,才是合法的「合理使用」行為,而且,還有一
個義務,就是必須要依第
64條規定註明出處、作者,並不是只要註明出
處、作者,就是屬於合理使用喔!



 

 

3.透過超連結方式利用他人著作最安全

      在網路上若喜歡某篇文章、相片或影片時,可以利用超連結的方式,這樣對作者能達到尊重、
          避免著作侵害,雖然在連結時對讀者會有些小小不方便,不過這是個最單純的方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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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幾點是浣熊想與大家分享,希望大家尊重著作權,亦能尊重著作權人,達到雙贏的方法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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